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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4+7扩围会议的重点都在这里了
来源:     时间 : 2019-08-19

根据会议通知,此次通气会的内容包括介绍药品集中采购有关情况和布置药品产能调查情况,主要参会人员包括第一轮4+7中所有25个品种的原研及过评厂家的代表。有联采办官员在通气会上表示,之所以邀请所有25品种原研及过评厂家的代表全部列席,主要有两个目的:其一是听取意见;其二则是会后要进行产能调查。

这一轮为何要进行产能调查,援引E药经理人的报道,此前有4+7中标企业相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便指出,第一轮集采过程中尚有一系列需要进一步探讨和深度解决的问题,而产能就是其中之一。而不久之前发生的百时美施贵宝作为4+7中唯二的外资中标药企但发生因生产能力不能满足在局部省份采购量需求而被“点名”的事件,则更进一步凸显了这种矛盾以及潜在的危机。

此次会议中,联采办的代表便专门就产能问题进行多次回复。首先,企业需要明确说明原料药的来源,并且会议中强调该要求非常重要。保证原料药的供应在很大程度上是保证产能的一个重要因素。企业需要认真考虑,如果才能保证产能足够,并在协议周期内完成约定的采购量。

有企业代表提问称,如果独家中标后产能跟不上,应该如何处理?联采办的回应是:会后会调查产能,根据企业申报的产能调整采购量。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表述。此前第一次药品集采扩面通气会上就对各类情形下的约定用量做了详细表述。即:全部地区公立医院、定点民营医院、军队医院上报用量按一定比例作为约定量。若一家中标给予50%量,两家中标给60%量,三家中标给70%量。

而根据此次会上的表述,显然保证产能供应是第一位的。一旦无法保证产能,那么即便是独家中标,企业也无法按照上述约定获得足额的用量需求。

此外也有企业询问具体如何核算产能。联采办的官员表示,具体产能调查的事情会在会后进行,但会给企业以统一的模板以便于产能核算。除此之外,配送企业也要保证供应,中选企业需要每月报库存。

除了产能的问题,此次通气会上,联采办还对企业的申报价格问题、医保支付标准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以为为来自于医药时间整理的企业问题答疑:

开标时间? 

答:预计在今年10月

是否按通用名中标?  

答:对,按通用名中标,勾定主品规,无主品规不能参加。

涉及的省份?   

答:除4+7相关城市及河北和福建其他内地省份。

中标厂家数量?  

答:未定,跟7.12会议一样,暂定最多是3家。

若中标厂家1-3家占比从50%-70%不等,价格很难做评估。  

答:具体的数量标书上会有体现,比较人性化的,会有全部、50%-70%这样四挡。

扩面又落标的政策会否按照4+7的政策来?

答:可能也会联动,但制定权在各省。上海不强制。

4+7城市价格会不会被扩面后的价格拉平?

答:好建议,会考虑。

三家中标价格是齐平的吗?

答:几家中没定,价格是否会拉平也没定。

轮流选择省份的顺序是怎么制定的?

答:按报价的从低到高的顺序。

4+7成为价格高低如何处理?  

答:国家规定的要有契约精神(言下之意在协议期内仍按照原价格供应)

4+7城市是否会重投?

答:在标期内不会。

核算产能会否有格式?

答:会后再说,有模板。

多家中选未中标省份价格怎么定?

答:未中选省份以非中选身份供。

多包装价格如何处理?

答:按照差比价计算。

扬子江多规格品种是否都纳入采购?

答:Ⅰ新增规格需要有人通过GQCE。Ⅱ有开过专家会讨论,具体看标书。

各地配送费率不一,是否能制定一个配送费率?

答:各地落地有补充文件,以补充文件为准。

独家中标产能不够,怎么办?

答:会后会调查产能,根据你们申报的产能调整采购量。

是否开标前过评即可参加?

答:是。

会不会和4+7一样有具体的降幅要求?

答:没有。

原研品种是否降到4+7中选价格即可中标? 

答:不是。

部队医院是否参加?

答:这次要求部队医院参加,总后很重视,已布置任务。

各地医保支付价可能会不一样?

答:可能不一样。

如何合理用药

答:引导按通用名开药,鼓励品间替代。

支付标准?  

答:上海的做法逐步引导,用2到3年,不强制各省参照。

第二批带量采购何时开标?

答:会反馈。

非中选品种,上海是1:1的用法,扩面后是不是也有类似的做法?

看各省制定相关政策。

扩面后非中选品种是否有梯度降幅?

答:看各省制定的相关政策。

4+7扩面的报价是不是不能超过4+7中标品种的价格?

答:是的,超过的话可以不用来参加(包括剩余用量部分)。

这次其他省份的梯度降幅如何制定?

答:4+7的梯度降幅是各省委托上海来谈的,如果这次也是委托上海来做,这次可以考虑这样做。4+7的时候,上海提出的梯度降幅的概念,其他省份跟进。

民营医院的医保支付标准(因为公立医院是0差率,民营不一定0差率)?

答:Ⅰ、必须是医保定点医疗机构。Ⅱ、上海的做法是跟民营有协议,(上海民营也是0差率),通过契约关系要求他参加。

河南有出文件采集4+7价格,如果答应这个价格是不是就意味着河南就中标了?

答:该咨询河南。

品间替代问题,(本品替诺福韦,竞品恩替卡韦)

答:最后肯定会完成约定量,具体医院的处方以临床为主。

这次扩围通用名不变,剂型和规格是否可能会有改变?

答:是,大剂型不会变化。(之前招口服常释,这次不会招缓释剂)

未中选品种是否有梯度降幅?

答:各省视情况各自定。

医保支付标准怎么制定?

答:有些省份是直接用的中选价格作为支付标准,上海和北京有一个过程并非一步到位,但殊途同归,最后总要用一个标准。

非中选品种如何采购?

答:上海的做法是如果有3家过评了(归并了同样剂型的所有规格),未过评的不采购,不报销。其他省份各自定。(未过评的如果没到3家,未过评的不能涨价,价格不能高于过评中选品种)

新规格的报量是不是该纳入各省报量?

答:上一轮怎么解决这次也怎么解决。

主/副品规,若均在采购目录内,是否可以替换?

答:如果均纳入采购范围,上海市允许替换使用的。

医保药店的价格

答:上海医保的价格不能超过医院价格的1.15倍。其他省份各定。

按照DRGS做的话,报销的价格会否和本次集采不一致?

答:医保支付不核减,结余医院留用。

4+7协议期满后是否会再招,会否仍有可能有梯度降幅,医保支付标准是否仍然会调整?

答:在研究,个人观点可能会扩围价格拉平。

4+7采购量完成后,延续协议的价格是否会根据扩围调低? 

答:4+7城市不会。

MAH是否需要指定生产企业?

答:不会,看持证商。

允许多加中标,价格一样什么顺序选城市? 

答:看附件条件,文件内会有。

是否认可中标价即为中标?

答: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