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生物医药行业协会、中国科学院分子细胞科学卓越创新中心、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医药法律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联合举办,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和宝智院承办的“前沿生命健康法沙龙·徐汇站:生物医药行业技术合同风险管控研讨会”在中科院新生化大楼成功举办。来自本市政府、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的近30位代表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会议伊始,主办方代表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科技合作处赵小龙处长进行了致辞。赵处长指出,技术合同在生物医药产业链中的重要性不可忽视。他强调,技术合同不仅是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的关键环节,也是保障各方权益的重要法律工具。赵处长表示,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将继续推动相关科研法律法规的完善,为生物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并希望通过此次研讨会,能够进一步提升行业内对技术合同风险管控的认识和能力。
本次研讨会旨在探讨生物医药行业技术合同中的风险管控问题,特别是针对技术合同的“科学探索”性质对合同义务及责任认定的影响、涉密技术合同期限与保密期限的关系、以及《民法典》中“非法技术垄断”条款的理解与应用等议题进行深入讨论。这些议题不仅关系到生物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也涉及到企业、科研机构和政府之间的合作与利益平衡。参会代表们围绕上述议题进行了热烈的互动交流。协会知识产权部主任陆惠中介绍了协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情况,强调了技术合同在生物医药产业链中的重要性,特别是“非法技术垄断”的规定适用范围,并结合实际案例探讨了如何避免和应对非法技术垄断行为,并表示协会将继续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为行业发展提供支持。此外,还有代表分享了自己在技术合同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教训,引发了广泛的共鸣和讨论。
正如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成果转化与孵化器建设处梁冰副处长在总结中指出,生物医药行业的技术创新和发展离不开有效的法律保障,希望通过此次研讨会,各方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应对技术合同中的法律风险。
本次生物医药行业技术合同风险管控研讨会的成功举办,不仅为参会者提供了宝贵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也为生物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通过多方的共同努力,我们相信生物医药行业将在更加规范和健康的环境中不断发展壮大,为人类健康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