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和上海市关于“团体标准 ”推进工作要求,协会依据“上海市生物医药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对“健康医疗技术转移及转化平台服务标准”已完成有关制订和审评程序,特予以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为30天,从实施日开始算起。
健康医疗技术转移及转化平台服务标准(草案)2021111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