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和上海市关于“团体标准 ”推进工作要求,协会依据“上海市生物医药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对“无细胞蛋白合成系统的产品质量评价要求”团体标准已完成有关制订和审评程序,特予以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为30天,从发布日开始算起。
《无细胞蛋白合成系统的产品质量评价要求》团体标准.pdf